协作客户与原始协作客户,是 NR 协作客户网络为推动中国客户了解美国公司合规体检、合规修复、运行治理及新设美国公司结构选择辅导等服务而设置的协作参与角色。其设立目的,是鼓励具备一定客户资源、专业理解能力、沟通协助能力或行业影响力的人士及单位,以合规、真实、审慎的方式参与客户引介与项目协作。
协作客户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在经书面确认后,参与特定客户或项目的引介、需求说明、资料协调、沟通支持及后续跟进;在符合具体项目条件、实际协作贡献、合规履约要求和书面确认安排的情况下,可能取得相应的协作引介服务费或项目协作激励。该等费用或激励并非自动产生,也不构成固定收益、保底收益、永久收益或投资回报。
协作客户的基本义务,是以真实、准确、审慎的方式介绍 NR 协作客户网络的服务。协作客户应向潜在客户说明,本网络服务主要属于美国公司现状梳理、文件缺口识别、合规修复路径建议、资料整理协同、运行治理机制导入及相关项目协调,不构成法律意见、税务意见、审计意见、证券意见、银行审批承诺、平台审核承诺或任何结果保证。涉及持牌专业事项,应由相应律师、会计师、注册代理、银行或其他专业机构处理。
协作客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不得以 NR 协作客户网络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收取款项或作出承诺;不得承诺客户一定可以完成公司修复、银行开户、税务处理、平台通过或政府审批;不得公开使用未获授权的价格、比例、收益、奖金或分润安排;不得发展下级协作客户或建立多层级推荐关系;不得以“加盟”“代理”“团队返利”“区域独家”或类似方式宣传本机制;不得以夸大、误导或隐瞒风险的方式招揽客户。
原始协作客户在上述权利义务基础上,通常承担更高的早期协作与示范责任。其可能参与服务机制反馈、早期客户需求验证、市场信息收集、流程优化建议、合规沟通协助及项目示范协作。原始协作客户的任何优先参与、个案协作安排或项目激励,均应基于其实际贡献、持续参与、项目适用性和书面确认,不代表其享有固定收益权、永久权益、管理权或对其他协作客户的控制权。
NR 协作客户网络有权根据协作客户或原始协作客户的实际参与情况、客户反馈、合规表现、资料真实性、沟通质量及项目贡献,确认、调整、暂停或终止其协作资格。若协作客户存在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未经授权收款、误导客户、泄露客户信息、发展多层级关系或损害本网络声誉的行为,NR 协作客户网络有权立即终止相关协作,并不再承认其后续引介或激励主张。
协作客户与原始协作客户机制的重点,不在于简单推荐客户,而在于帮助客户正确理解美国公司后续使用中的合规问题、资料要求、风险边界和处理路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应服务于真实客户需求、合规沟通、项目可执行性和长期信任建设。
